活動宣導
(編號1122-36)113年育成計畫
編號 |
1122-36 |
主 辦 單 位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普仁青年關懷基金會【大手拉小手~育成計畫】 |
申 請 對 象 |
高中 |
申 請 條 件 |
★ 扶助對象: 1.凡現在或曾經參與本會「大手拉小手助學計畫」、「大手拉小手引導計畫」之清寒高中(職)與大專院校學生成績優異者【學業成績70分(含)以上,操性80分(含)以上】,或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特殊專長或表現者。 (2)其他符合本計畫之精神者。 2.非本會扶助高中(職)或大專院校在校學生,家境清寒且具有特殊專長(例如:曾獲得全國級以上獎項)者。 3.今年九月升高一至大三之在學學生。 ★ 本計畫學生之權利及義務: (一) 高中組權利 1.申請獎學金。 2.參與基金會所辦理之各項活動。 3.可申請育成費用。 4.學年學業成績達90分(含)以上或班級前三名,頒發普仁書卷獎獎學金4,000元;凡學生參加國內競賽,並獲優越成績者,頒發普仁技藝獎。 (二) 高中組義務 1.簽署同意書。 2.每年從事志工服務12小時(含)以上。 3.每月須繳交品格學習心得。(每月30日前繳交) 4.每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含)以上,且各科應達60分(含)以上。 5.毎年須參加本會辦理之相關活動,如:遊學活動或夏令營。 6.團體活動回家作業繳交率達100%。 7.每年至少參與育成年度工作坊一次。 8.上述一項義務未達標準須提出書面說明。 9.參與本計畫之學生不得重複申請助學計畫。 |
獎 助 金 額 |
審核通過者,每月提供獎學金高中生(含專一、專二、專三)2,000元 |
名 額 |
每校通過補助名額需視學生個別狀況審查辦理。 |
申請截止期限 |
112.05.31(週五)前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
應 備 證 件 |
1.學生基本資料表。 3.自傳。 5.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6.檢附清寒證明或低收入戶證明。 7.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如:成績單、受獎證明等)。 8.學生郵局存摺封面乙份(上面請書寫班級、座號與身份字號)。 |
備 註 |
資料統一以A4紙張單面影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