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務組】113-2高三學期補考名單、試程表、座位表(試場編號)、注意事項
一、補考時間:5/12(一)第一節至第七節,補考名單/不可補考名單、試程表、座位表(試場編號)及試場平面圖請參考附件,請同學準時應考。
二、補考地點:仁愛樓4樓大會議室
三、試場內有貼座位的編號貼紙。請補考同學事先確認自己的試場編號,對號入座。
四、考試時僅能攜帶應試用品至座位,個人物品放置物品放置區,學生證一律放置考場桌面的右上方以供檢查。
五、若成績不及格且該科沒有在試程表上,則由任課老師在5/12(一)前自行決定補考時間及方式,本組不協助辦理。
【113學年度高中補考注意事項(違反規定者0分計算,不得有異議)】
一、務必穿繡有自己學號的制服。
二、攜帶學生證(或身分證、健保卡),不得冒名頂替。
三、鐘響15分鐘後不得再進場考試,每節30分鐘後始可交卷離場。
四、不得隨身攜帶手機,若攜帶手機或智慧型穿戴裝置等非應試用品進入試場 座位,該科實得分數扣20分,依情節輕重,記警告乙次以上;涉及舞弊情 事,該科以0分計算,記大過乙次。
五、考試時請露出耳朵,勿戴帽子。
六、手機放書包或隨身行李等須關機,書包等非應試用品,應放置教室前後空地。
七、按照座位表入座。
八、垃圾隨手帶走,不得丟在教室垃圾桶,違者視同破壞環境記警告乙次。
九、離場時帶走所有證件及隨身物品。
十、記得填寫班級、座號、姓名、考科;並正確劃記答案卡/卷
十一、不得違反其他本校考場規則,違者依規定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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