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banner

活動宣導

(編號 1132-32) 114學年度_濰精慈善會助學金認養優秀清寒學生專案

114學年度_濰精慈善會助學金認養優秀清寒學生專案

說明:

本獎學金需要完整一個學年(112學年度)的成績證明,

且不得為應屆畢業生,故國七、國九、高一、高三

皆不得申請,唯有 國八、高二學生可以報名,但又

須為設籍新北市的學生。欲報名請從速處理。注意:

申請書(本校)繳交期限為:114年6月6日。

申請資格:

須為低收入戶清寒家庭子女(需附區公所社福證明書),

且上一學年度(112學年)學業總平均需達80分以上,

國、英、數(主科)任一科不得低於70分以下,且其

操行成績優良,不得有小過以上之處分紀錄。

★ 其餘請詳見附件檔案。

教務處註冊組 李博偉 (8685-2011分機2307) 敬啟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