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用對象:騎乘自行車到校,且有入校停車需求申請的同學。
二、申請時間:115年8月31日~115年9月11日。
三、申請地點:學務處生輔組 生輔副組長
四、申請須知:登記申請後,生輔組將發放停車證給同學,有停車證才能將自行車停入校園
五、違反規定責任:若騎乘自行車時未遵守相關交通規範,以及未依照指示地點停車者,生輔組有權撤銷停車證許可
六、沒有停車證,禁止停自行車於校內
七、騎乘自行車同學請一律由迎曦門(垃圾場旁)入校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