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樹林高中針對115.10.06社團管理不當引發threads討論事件學校處理回覆說明(115.10.14更新)
公告
樹林高中針對115.10.06社團管理不當引發threads討論事件學校處理進度說明(115.10.14更新):
- 於事件發生當日(115.10.06),由活動組介入了解高一高二社團營運現況,目前已於雙邊溝通後,相互達成共識,並接受管理調整方式,生輔組預告召開二場會議釐清行為並說明相關權益及相對應校規懲處,學校處理進度當日聯繫事件相關人家長。
- 115.10.07,生輔組聯繫去年社團管理不當事件學生(現高二學生),協助關心去年社團事件之後續及訴求,並邀去年社團幹部(現高三學生)於會議室說明訴求對經同意後給予道歉,生輔組於會議當下釐清去年事件及行為,並說明相關權益及相對應校規懲處,學校處理進度當日聯繫事件相關人家長。
- 115.10.08,生輔組請現任高一、高二還原事件經過,並以文字陳述事件行為及事後反省,後由高二學生個別一一向高一學生針對自身行為口頭道歉並承諾不再犯,同時告知高二學校後續處置(校規懲處、要求即期修改社規、活動組長加入聊天群組監控、建立校園防霸通報管道、如再犯將處以禁賽/廢社等懲處等措施),同時,針對被公審之同學,也告知當事人權益及司法救濟管道,請相關人必要時留存事件相關證據(如洩漏個資、肉搜行為、肖像權),以利校方後續處置,學校處理進度當日聯繫事件相關人家長。
- 115.10.08,事件釐清暫告段落,於中午對外發布校方聲明稿。
- 115.10.08,社團指導老師與高二社長、高三前社長討論,希望於網路發布道歉聲明,經學校審查後同意發文,並予以肯定學生改過向善及負責態度。
- 115.10.12,事件相關人依校規開立懲處書(連同高三學生)。
- 115.10.13,聯繫事件相關人說明懲處事由及後續改過銷過程序,並連繫家長。
- 115.10.14,外界單位陳情表示希望事件當事人(高三學生)應接受校規懲處及公開道歉,學校代為轉知當事人。
- 已於知悉事件當日115.10.06校安通報,並續報更新進度(115.10.14)。
- 已於知悉事件當日115.10.06召開線上群組,由組長回報第一線處理情況,並向校內導師說明事件處理程序及窗口,如需安撫學生情緒,可給予適當關心、聆聽,並回報行政端,輔導處將視需求給予學生關懷輔導。
- 提供社團管理原則及宣導如附件。
樹林高中曹永央校長 86852011#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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