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漢堡鈕選單
公告訊息
認識樹中
行政處室
校長室
秘書室
教務處
學務處
輔導處
總務處
圖書館
人事室
會計室
進修部
教師專區
學生專區
升學資訊
高中升學資訊
國中升學資訊
活動花絮
回首頁
搜尋
活動宣導
首頁
公務宣導
【人事室】銓敘部函以,有關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如何適用服務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等規定疑義,請依該部規定辦理,請查照。
字體大小調整
小
中
大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3年5月13日部法一字第1135703703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其附件影本各1份。
銓敘部 令.pdf
銓敘部 函.PDF
瀏覽數:
登入成功
Close (Esc)
Share
Toggle fullscreen
Zoom in/out
Previous (arrow left)
Next (arrow r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