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宣導
【註冊組】1151-03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10月02日截止,校內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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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115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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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辦 單 位 獎助學金名稱 |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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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對 象 |
高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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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請 條 件 |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高中(職)組:學校成績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性成績八十分以上,體育成績在七十五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高中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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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 助 金 額 |
高中:1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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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高中40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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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期限 |
115.09.21(週一)前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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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 備 證 件 |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須加蓋與正本相符章及承辦人職章)。 3.前一學期成績單。 4.學生證影印本(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5.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 6.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7.導師證明(家庭遭遇變故生活陷入困難或其他特殊情況)。 8.學生郵局存摺封面乙份(上面請書寫班級、座號與身分證字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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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 |
資料一律以A4紙規格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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