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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宣導

【註冊組】1151-13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9月11截止,校內收件。

獎助學金編號

1151-13

主 辦 單 位

獎助學金名稱

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助學金專案】

申 請 對 象

國中、高中

申 請 條 件

國中、高中(職)在學學生因下列情形致就學困難者:

1.因父、母親或主要經濟負擔者死亡、罹患重大傷病、失蹤、服刑、身障等情形或家庭遭遇重大災難者。

2.單親、隔代教養、特殊境遇或扶養人口眾多等長期貧困家庭。

3.由該會於一般助學及行天宮學生急難濟助審核通過之學生中,擇定若干名長期助學學生。

4.本助學金之申請,一戶以一名為原則,惟符合申請資格子女在4名(含)以上者,得增加一名(請同信封郵寄),但助學名額由該會審核決定。

獎 助 金 額

國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5,000至7,000元整。

高中組:經評選後,每名發放助學金新台幣6,000至8,000元整。

名  額

不限 (由該會審核)

校內截止期限

115.09.11放學前送件至教務處註冊組

應 備 資 料

申請時應檢具下列證明文件,除第5、6款得依實際狀況提供外,若有未齊全者,該會將視為無效件處理。但經該會通知於期限內補齊文件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理。

1.助學金申請書 (須詳實填寫完整並簽名)。

2.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

3.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需有詳細記事欄)。

4.申請學生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凍結戶、警示戶、結清戶不可使用)。

5.當年度低收/中低收入戶證明、特殊境遇家庭證明、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

6.近期所發生災難、變故或重症等之證明文書(如死亡證明書、醫療診斷證明書、服刑或重大災害證明等)。

備  註

★詳細資訊請至校網【獎助學金】公告或至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校內收件: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備妥申請資料送至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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