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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高級中學LOGO

活動宣導

【人事室】教師職前曾任經折抵教育實習之試用教師、代課及代理教師年資,不得採計為兼行政職務之休假年資,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111年11月1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89830B號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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