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宣導
(編號 1141-01) 114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編號 |
1141-01 |
主 辦 單 位 獎助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 |
申 請 對 象 |
高中 |
申 請 條 件 |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 (三)學業成績:113學年度第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 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萬元以下 。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
獎 助 金 額 |
10,000元 |
名 額 |
不限 |
申請截止期限 |
114.09.19以前自行郵寄至該會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附件請參考校網公告 |
應 備 證 件 |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 申請表 」正本 一 份; (二)「自傳」正本ㄧ份,至少500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附件二)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ㄧ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並簽名、蓋章。(附件三) (四)113學年度第2學期成績單正本ㄧ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ㄧ份。 (六)請 申請人 至國稅局申請 113年度 全戶「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 「 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 」證明 正本 各一份 。 (七)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一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一份 。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 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 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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