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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高級中學LOGO

活動宣導

【註冊組】114202轉知「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3月6日截止,校內收件。

主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凡設籍南投縣6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

二、旨案申請資格如下:

(一)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二)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條列式簡要敘明學生家庭境況後由導師蓋章即可)。

(四)學生1年級新生於第2學期始可憑上學期成績申請獎學金,本次應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成績單。

(五)各學校推薦優秀學生申請獎學金,須附繳申請書、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1年內】、成績單(114學年度第1學期)及學生證影印本;其為低收入戶學生者,並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表件影本請加蓋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職章。

(六) 本案連繫窗口:該縣信義鄉信義國小王民珍校長;聯絡電話:(049)2791263分機11。

三、經該府審查通過後錄取名單將另函通知獲錄取學校,無論錄取與否,所送表件不再退還。

四、檢附獎學金要點及申請書各1份。

 

★校內收件時間:請符合資格學生備妥申請資料及郵局帳戶影本,於115年3月6日(星期五)放學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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