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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樹林高級中學LOGO

活動宣導

【註冊組】114204轉知「臺中市中等以上學校勤學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暨114學年度第2學期獎學金」,3月13日截止,校內收件。

主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暨相關申請表件各1份,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受理申請時間自115年2月2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3月13日(星期五)止,其程序如下:

(一)符合申請資格者,請填妥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證明文件及導師證明,逐級核章後送請學校初審。各項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學校於每頁核蓋學校證明章並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

(二)就讀學校初審合格後,由學校統一造冊。

二、獎學金審核結果另函通知,未依規定程序申請(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逾期或個別申請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請審慎檢核辦理。

三、檢附申請書、實施要點及獎學金問答各1份。

 

★校內收件時間:請符合資格學生備妥申請資料及郵局帳戶影本,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放學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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