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宣導
【註冊組】114224轉知「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文件」,4月10日截止,校內收件。
主旨: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函轉「桃園市政府教育局辦理115年度財團法人臻鼎教育基金會優良學生獎助學金申請文件」,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旨案相關訊息如下(餘請詳如附件實施要點):
(一)申請對象:高級中等學校在學學生(含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及七年一貫制前三年,但不含延長修業年限者),且設籍於桃園市之學生。
(二)申請方式:
1、申請人就「技職學生獎學金」、「技職學生助學金」及「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擇一申請,並將申請資料繳交至所屬學校,各校彙整校內申請資料後再統一繳交至該局委辦學校(桃園市立觀音高級中等學校)。
2、申請資料(紙本及電子資料均需繳交)
二、獎助學金類別:
(一)技職學生獎學金:300名,每名新臺幣(以下同)1萬元。
(二)技職學生助學金:200名,每名1萬元。
(三)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
1、國際性:
(1)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前三名,每名(組)5萬元。
(2)國際競賽或展覽比賽成績優勝或亞洲技能競賽(青年組)比賽前三名,每名(組)4萬元。
2、全國性:
(1)具備國際競賽正取國手資格者、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一名,每名(組)3萬元。
(2)全國技藝、技能競賽、展覽或全國(含)以上比賽成績第二、三名,每名(組)2萬元。
(3)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獲金手獎、領有技術士證者(甲級),每名1萬元。
三、旨案預定於115年6月上旬於該府大型集會場地舉行頒獎典禮,請各校獲「技職學生獎學金」代表及獲「特殊表現學生獎學金」同學出席,頒獎典禮相關事宜將另函通知。
四、檢附申請書、個人資料保護法同意書及實施要點各1份(如附件)。
★校內收件時間:請符合資格學生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115年4月10日(星期五)放學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逾期不予受理。
